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
前 言
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其前身为6165cc金沙总站陶瓷机械厂,企业成立于1990年,原为6165cc金沙总站镇乡镇集体企业,主要生产陶瓷机械设备零配件。2006年,当地政府决定对企业进行改制,由法人出资重组,成立了湘潭县6165cc金沙总站陶瓷机械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陶瓷制品专用设备生产、塑料压滤板制造。公司于2008年8月投资140万元,建设年产3万块塑料压滤板项目,该项目获得了湘潭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潭环验字[2011]49号)。2013年公司名称变更为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同年完成了年产陶瓷机械1820套、玻璃机械460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2013年5月湘潭市环保局以[2013]102号文审批同意,2014年1月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潭环验[2014]008号)。
6165cc金沙检测中心现有1套3t/h的冲天炉用于铸造生产,铸造生产的产品主要为该公司机械设备的配件。但该铸造项目建成投产未办理相应的环评审批手续。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巡视期间,湘潭县环保局于2017年3月1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并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潭县环罚决字[2017]073号),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6165cc金沙检测中心铸造车间完善其环保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已接受环保局相应处罚并缴纳罚款。现已拆除原有3t/h冲天炉,并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新建5.5t/h冲天炉,年产10000t铸铁件作为该公司机械设备配件。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和规定,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的编制,2017年11月29日由湘潭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该环评文件的批复(潭环审字[2017]72号)。
该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初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设施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编制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5月24日~25日对该项目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现场勘察和资料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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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6165cc金沙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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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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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湘潭县6165cc金沙总站镇马垅村湾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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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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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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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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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7年9月 |
开工建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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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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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5月24日~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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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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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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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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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65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5.4 |
比例 |
69.8% |
实际总概算 |
65 |
环保投资 |
45.4 |
比例 |
69.8% |
验收监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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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9)《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10)湘潭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的审批意见(谭环审字[2017]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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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标号、级别、限值 |
废气: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 废水: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 噪声: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湘潭县6165cc金沙总站镇马垅村湾塘组,6165cc金沙检测中心总占地面积5800m2,总建筑面积7248m2,铸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占地面积约1250m2,建筑面积为1250m2,其中铸造建筑面积为1200m2,木模生产车间50m2。项目总投资65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2-1。 表2-1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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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消耗情况 表2-2主要原材料消耗一览表
2、项目水平衡图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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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2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说明: (1)制芯:根据订单要求,利用相应的模具和打芯机将覆膜砂制成砂芯。主要污染源为机械噪声和少量无组织粉尘; (2)造型:用适量水将石英砂与煤灰充分湿润、混合,配套相应的砂芯制成砂型,在做好的砂型内壁撒一层脱模粉,待用。主要污染源为粉尘(少量); (3)熔融:将生铁、焦炭、石灰石按照10:1:0.3进行配料,分批次投入冲天炉中进行熔融。熔化后的铁水落到炉缸;石灰石则高温分解生成氧化钙与焦炭中的灰分以及炉料中的杂质、金属氧化物等酸性物质生成炉渣,定期排出。主要污染源为冲天炉运行时排放的尾气、噪声和炉渣等。 (4)浇铸:利用铁勺将熔融的铁水逐个注入砂型,冷却成型。主要污染源为无组织烟尘; (5)取件:待铸件自然冷却完毕(40℃左右),手工将产品从砂型挖出。主要污染源为无组织粉尘; (6)抛丸:利用抛丸机将铸件进行初步抛丸处理。主要污染源为抛丸粉尘和机械噪声以及集尘系统收集到的粉尘; (7)打磨:利用打磨机将铸件进行精密打磨。主要污染源为打磨粉尘和机械噪声以及集尘系统收集到的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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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水 建设项目主要用水包括石英砂湿润用水、冲天炉除尘脱硫系统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其中,石英砂湿润用水全部损耗;冲天炉除尘脱硫系统用水循环利用,按需补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附近农田施肥。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时的废气以及相关的处理措施详见表3-1。 表3-1废气排放及环保措施一览表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冲天炉、打芯机、抛丸机、打磨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类比同类项目,其噪声污染源强如下: 表3-2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产生情况一览表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失效覆膜砂、冲天炉炉渣、除尘系统收集到的粉尘、脱硫系统产生的石膏、废弃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员工生活垃圾等:
表3-3建设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产排放情况一览表
5、项目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该项目从立项到试运行各阶段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工程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配置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本次项目环保投资及其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表3-5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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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 1、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环评批复见附件[环保局审批意见] 2、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详见表4-2。 表4-2工程实际建设与环评批复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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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该项目现场监测方法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监测分析方法及检测仪器 该项目检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 检测分析方法及分析仪器一览表
1、人员资质 参加本次验收现场监测及检测分析人员资质情况见下表。
表5-2 参与现场监测及检测分析人员资质一览表
2、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按10%的比例采集平行样。监测使用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均经过校准;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 3、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校准结果见下表。 表5-4 声级计校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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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 该项目竣工验收废水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 废水监测内容
2、废气 该项目竣工验收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2。 表6-2 废气监测内容
3、噪声 该项目竣工验收噪声监测内容见表6-3。 表6-3 噪声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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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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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用于周边村民农田、菜地浇灌,因此不执行标准限制,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1,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化粪池排口中的监测因子pH均在6~9标准范围内,其他监测因子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的检测结果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均能符合。 表7-1 生活废水监测结果
2、废气 无组织废气气象条件见表7-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7-4、7-5、7-6,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7。监测结果表明,冲天炉尾气处理设施排口的监测因子颗粒物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抛丸除尘设施排口的监测因子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厂界东面、西面、南面、北面的无组织废气中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无组织排放标准。
表7-2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记录表
表7-3 冲天炉尾气处理设施进口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冲天炉尾气处理设施进口 排气筒高度:15m 净化设施:碱喷淋 燃料类型:焦炭
表7-4 冲天炉尾气处理设施排口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冲天炉尾气处理设施排口 排气筒高度:15m 净化设施:碱喷淋 燃料类型:焦炭
表7-5 抛丸除尘设施进口废气监测结果 设施名称:抛丸除尘设施进口 排气筒高度:15m 净化设施:布袋除尘 燃料类型:/
表7-6 抛丸除尘设施排口废气监测结果 设施名称:抛丸除尘设施排口 排气筒高度:15m 净化设施:布袋除尘 燃料类型:/
表7-7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8。由表7-8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侧4个监测点昼夜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表7-8 噪声监测结果
4、废气总排放量核算 根据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来计算有组织废气中各监测因子的排放总量。 本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八小时。
表7-9 废水中各监测因子的总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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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25日对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现场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的测试结果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如下: 1、环境管理 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环保设施执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基本正常。 2、污染源排放 (1)气态污染源 验收监测期间,冲天炉尾气处理设施排口的监测因子颗粒物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抛丸除尘设施排口的监测因子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厂界东面、西面、南面、北面的无组织废气中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无组织排放标准。 (2)噪声污染源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外东侧、南侧、西侧、北侧4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45.48-2008)中2类标准。 (3)水污染源 本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4)固废污染源 验收期间,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湘潭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平面布置合理。该工程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各项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了国家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6165cc金沙检测中心
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5月26日,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现场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建设单位(6165cc金沙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公司(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公司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专业技术专家组组成。
本公司自查后,邀请并形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验收会议认真研究讨论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会议形成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湘潭县6165cc金沙总站镇马垅村湾塘组,6165cc金沙检测中心总占地面积5800m2,总建筑面积7248m2,铸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占地面积约1250m2,建筑面积为1250m2,其中铸造建筑面积为1200m2,木模生产车间50m2。项目总投资65万元。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和规定,本公司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的编制,2017年11月29日由湘潭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该环评文件的批复(潭环审字[2017]72号)。
二、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年产10000t铸铁件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的检测结果表明:
(1)气态污染源
验收监测期间,冲天炉尾气处理设施排口的监测因子颗粒物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抛丸除尘设施排口的监测因子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厂界东面、西面、南面、北面的无组织废气中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无组织排放标准。
(2)噪声污染源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外东侧、南侧、西侧、北侧4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45.48-2008)中2类标准。
(3)水污染源
本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4)固废污染源
验收期间,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控制结果:经过检测计算得出:二氧化硫年排放量6.6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7吨。
三、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湘潭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平面布置合理。工程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各项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了国家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日期:2018年5月26日-2018年11月27日
举报电话:0731-57860025
公示地点:6165cc金沙检测中心官网
6165cc金沙检测中心
2018年5月26日